本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就《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截至昨日,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共收到各界意见和建议400条,其中有180人通过湖北人大门户网和荆楚网跟帖、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251条意见和建议,省政府和相关部门反馈意见149条。昨日下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逐条分析、认真研究每一条公众的建言。
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绍明向记者介绍,他们共综合归纳了上百条网民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将其写入条例二审稿有关条款的有17处,总结出五大关注热点:政策落实力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小额贷款、反乙肝歧视、职业培训。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将对该条例二审稿继续审议。
我省人大规模最大的一次开门立法
“我省立法将日益重视网络民意。”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绍明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再三肯定了网民为我省就业促进条例立法贡献的热情和智慧。他透露,条例二审稿在采纳网民建议的17处条款中,有一半都是“原原本本用的网民的原话”。
这是我省人大常委会历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开门立法征集民意,以往涉及民生的立法多是选取关注度高的重点条款征集意见。此次网络民意占了征集意见的大半,也创造了数量之最。
张绍明说10天征集期内,他每天都上网浏览,看到大家关于立法的建议和意见当即就复制粘贴下来。他由衷感叹网民参与立法的热切,“比如关注消除乙肝歧视的相关条款,吸引的网友跟帖就达六七十条,乙肝病友组成的相关论坛上更是讨论火爆。”
不少网友的见识和水平也令张绍明佩服。“关于对职业教育在校学生给予奖学金、助学贷款的条款,有一名网友提出,职业教育逐步过渡到免费教育是国家大势所趋。我们一查,真是如此!遂在条款中增加了减免学费的内容。”他还透露,在法制委员会即将向常委会作的审议结果报告中,将首次把网民的意见写进去。
张绍明欣喜地看到,网民对该条例草案修改稿总体持赞成态度,他还托记者向广大网民和其他民众带句实在话:“该二审稿还要通过常委会的审议和修改,但我相信,绝大多数的内容会被采纳。欢迎大家今后对我省的各类立法项目多提意见和建议,我们继续洗耳恭听!”
网民关注我省就业五大热点
热点一:反乙肝就业歧视,“三不得”拳头更硬
原条款:“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用人单位违反该条款,“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网民建议:修改为:“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在就业体检中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用人单位违反者“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
张绍明解读:网民对原条款的意见,集中在对用人单位和医院的约束力不强,处罚力度不够。修改后的条款可以说是目前各地地方性法规中措施最硬的!
热点二:大学生就业创业,政府责无旁贷
原条款:“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把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控制失业率、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网民建议: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前移至“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之后,凸显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重要性。
原条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网民建议:在其中增加“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内容。
张绍明解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是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人口中压力最大的一个。上面两个修改意见都是约束政府的,一个是要求政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一个是要求政府想出引导、扶持的好办法。我们在江西景德镇考察时发现,当地政府为学做瓷器的大学生提供展销场地,让其自己展示售卖作品,我们的政府也可以为大学生提供这样的创业平台,比如在虎泉夜市摆摊的大学生,政府可以尝试搞一个集贸市场。
热点三:套取职业培训补贴,罚一至三倍
原条款:“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网民建议:增加“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制度,规范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活动,建立健全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等挂钩考评机制,以及培训补贴使用的监督管理机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其培训机构由有关部门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培训机构虚报培训人数或者培训时间等手段套取政府培训补贴的,“处所套取培训补贴数额一至三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参加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的招标。”
张绍明解读:培训机构套取政府培训补贴的事近年来时有发生,原条款未作出规范实在是一大缺憾,此条完全是根据网友建议加上的。
热点四:小额贷款,优惠力度更大
原条款:“申请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的,担保机构应当提供担保,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其生产经营需要发放贷款,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
网民建议:“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的”,除享受上述优惠外,还增加了“贷款期限”上的优惠。
张绍明解读:其实很多人创业都是被很少的启动资金卡了壳,我省目前小额担保贷款一般是二到五万元,第二次贷款是10万元。如果条款通过,无疑将惠及更多创业者。
热点五:政策落实否,上级要考评
原条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促进就业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和监督。”
网民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开展促进就业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和检查监督。”
张绍明解读:不少网民都呼吁,条例内容好、操作性强,但政府不落实也白搭,此条款也是根据网民的建议增加的。
据网民建议修订的其他条款
——征地受益企业,应向失地农民提供岗位
原条款:“企业因土地征用而直接受益的,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被征地农民就业。”
据网民建议修改为:“因土地征用而直接受益的企业,应当提供适当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被征地农民就业。”
——企业培训经费使用要向职工报告
原条款:“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至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专门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其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应当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的监督。”
据网民建议修改为:在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后面增加“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
——政府应及时掌握人力资源市场需求
原条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制度,开展人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并公布调查结果。”
据网民建议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就业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制度,及时准确掌握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状况。统计数据应当真实可靠,并定期公布调查统计结果。”
网民建言摘抄
网友xfxiaorei:“湖北省600万乙肝病毒携带者,期盼人大为我们做主!当前乙肝检查屡禁不止,就是处罚太轻(仅仅是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者丝毫起不到震慑作用!!”
网友zhengqu2010\zhouxiumei2001:“条款对医院和用人单位约束力不强,乙肝病毒携带者体检时容易签字‘被自愿’,如果不签字就明显说自己有乙肝了。”
网友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办党政综合办公室陈建华:“要避免培训了仍然失业现象,因为这样会增加政府支出成本,也损害了政府形象。要把培训与就业挂钩,对于培训率高,而就业率低的机构,政府要严肃查处。”
东湖社区网友:“就业压力就像农产品,长在地里无人收不行,要吆喝;质量不好不行,把人吆喝来了,一看不行,再吆喝就没人来了,要把品质搞好,总之,就怕认真,谁先认真了,就业压力就能缓解。”
东湖社区网友:“保就业才是硬道理,这比保GDP更重要。”
【链接】
我省人大开门立法的足音
第一次公布法规草案
1998年7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湖北日报》上全文公布《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征求意见稿)》,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公布法规草案,公开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第一次公开征集立法规划项目
2003年3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过新闻媒体发出公告,公开征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
第一次启动立法听证程序
2003年10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听证会,就《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草案二审稿)》立法中的若干问题,举行立法听证。
第一次公民旁听
2007年5月28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20位公民旁听了此次会议。此前两个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省内新闻媒体发布公告,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经当事人申请,资格审查,确定了20位旁听公民。5月31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闭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旁听会议的20位公民进行了座谈,听取了意见。
第一次立法质量评估
2007年5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召开《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湖北省旅游条例》立法质量评估工作会议,对两件法规的评估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通过问卷调查、立法过程回顾等形式,对上述两个条例进行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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