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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电大把法学“第二课堂”搬到市中院

admin 发布时间:2010-05-17 02:57:30 浏览次数:0 网友点评 0 我要投稿

  4月27-28日,中山电大08春法学本科班在教务部门的组织下,把“第二课堂”搬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这是中山电大开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新途径的重要举措。

  经过不懈努力,中山电大和市中院现已建立起了稳定的法学教学合作关系,法院通过让审判人员做指导老师,选择部分典型案件为学生开庭示范教学,对大学生社会实践提供业务指导,而参加听审撰写报告则成为了法学专业大学生开展法律实践的重要任务。4月27日起一连两日, 08春法学本科班的学生结合自身兴趣,分批参加了在市中院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各一宗。同学们在听审过程中,纷纷被法庭的严格审判程序及严肃气氛所感染,被律师们的专业知识所折服。旁听秩序有条不紊,同学们见证了庭审过程,在现场庭审和真实案例展示中上了一堂生动的课,进一步认识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

  同学们表示,参加此次活动获益匪浅,既加强了对法律实践的感性认识,又提高了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Tags:中院中山电大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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