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文件,决定依托湖南电大及其办学网络,建立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10年4月30日,湖南电大明确多项措施,要求全省各电大分校和校属各单位学习贯彻文件精神。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各电大分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组织开展学习。领导班子要先学习,再组织中层骨干(含电大工作站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然后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校属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学习。通过学习,充分认识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尤其是要认清电大系统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地位、职责与任务。
二是做好专题汇报,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各电大分校要在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发挥电大优势、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工作设想和行动方案基础上,在近期分别给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市教育局作一次专题汇报。要结合4月21日中央电大第二批社区教育实验中心授牌仪式会议精神,汇报全国电大系统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形势和电大服务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地位、职责、任务、优势以及今后的工作思路,以取得领导重视与支持。分校在搞好汇报的同时,也要组织各工作站向当地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和县教育局作一次专题汇报。
三是各分校要主动采取措施,切实将文件精神落到实处。1.尽快制定贯彻落实文件的方案,在5月20日前,分别报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同时报省校终身教育办公室;2.加强学习与调研。要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到省内外学习考察,学习兄弟省、市电大的成功经验;3.成立终身教育工作机构。要根据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在市电大分校挂牌成立终身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并成立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终身教育工作;4.尽快挂牌成立社区大学。要学习借鉴长沙等四所分校的做法与经验,组建社区教育网络,开发社区教育特色培训项目,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寻求政府财政支持,全面启动社区教育,以此作为服务终身教育的重要突破口。
2010年4月20日,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了《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湘发〔2010〕9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成立湖南省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任正副组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依托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及其办学网络,建立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充分认识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市州和县市区依托当地电大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